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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高中朋友说,他失眠了,想起了以前小学初中大家一起走过的日子,竟然失眠了。他说我们当年的老师,当年一起骑车上学,一起在被窝里讲话,一起被罚打……

这一切想起来还真的是记忆犹新。

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一起骑车三四公里上学的情景,风雨无阻,现在想起来,还真佩服自己的毅力。一个十来岁的家伙是如何有这样的能量每天骑车来回三四次这样折腾呢?而这一路的过程,又存在多少的未知的风险,车祸、打架、恶劣天气、这些从来都是存在的。

尤其是在冬天刮风下雨的时候,很辛苦,手指头都冻麻了,我们有空就天天坐在一堆火旁,看着电视,吃着甘蔗。那时候觉得上学很痛苦,现在倒成为了最美好的回忆。想必以后回想现在也应如是……我有时候在想,我真的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成长的,而我们最引以为豪的是,我们曾经把这么恶劣的环境视为理所当然。根本没有感觉到一丝的不应该,在广大农村和乡镇长大的我们,才是真正80后的中流砥柱啊。

posted by 晓镜
上午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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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KFL离职时引用了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诗的后两句,让我想起了这首非常好的诗歌。对于现代诗歌而言我尤其喜欢那些用语比较口语化,却能做出一粒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一座天堂的韵味。初中学过弗罗斯特的这首诗歌,无疑是他的凝练语言的代表作之一。现贴这里,长阅共勉。
 未选择的路
  The Road Not Taken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posted by 晓镜
上午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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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6日 星期日


你知道吗?

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死伤超过120人。这是我做过的最具有史诗性质的梦。而在这个梦里,我从来都不是什么救世主,更像是一个介于旁观者与参与者的角色,和一帮记忆模糊的人一起逃亡与围观,却从来不参与战斗。大约是我害怕在梦里战死,就不会醒来了。犹记得,从学校的走廊到蜿蜒大山的十里泥石路,两派记忆模糊的人展开了生死搏斗,不见流血,只见死亡。

也有好几次,我都做了同样的梦,自己因为杀人或者其他的模糊罪名被抓入了监狱。而在进监狱那一刹那,我肯定就会朦朦胧胧的醒来。或者说似醒非醒在由衷地感到害怕,这是我做的最逼真最可怕的梦。每每我醒来,我就会想难道我就这样丧失了自由?我的家庭谁来照顾?我的人生改怎样安排?我是在监狱里苦练神功还是顺其自然接受摧残人性的再教育?想着,想着,我就真的以为我在监狱里,嘴里叨叨着“不能,绝对不能”。一只蚊子淡定而执着的飞过,宁静而专注的扫视一下,我发现还在寝室里。长舒一口气,顿时清新的血液留遍全身,黎明赶走黑夜的时候,我还有自由的。

我一般不做梦,难得做一次梦,就会尤其逼真。梦醒时分,总是身在梦里又犹在梦外。无以名状的感觉。

我常常问梦神,为何我的梦里从来没出现过一个容貌清丽的姑娘呢?我多想有一天梦到一个美丽当中透出点可爱,可爱当中带着点妩媚的姑娘。然后呢?当然是万劫不复的爱上了在梦中的我,我一定去寻找一个你最喜欢的地方,那个地方一定水流潺潺、草长莺飞。我一定摘尽百花为你做一件天下最美丽的衣服,从此过上随心所欲的小国寡民的日子。

神啊,赐我这样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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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晓镜
下午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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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你看,距离上一次写日志的时间,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个一个多月里,我有过很多想法,但我始终没有再次习惯把我的想法表达出来。

我每天七点四十起床,八点零九分准时做上电视台里的车,八点二十五到达在台附近的餐店里吃早餐,每天吃的早餐都是一模一样,四个包子一杯豆浆,八点四十准时到了办公室。然后开始了一天的上班生涯,只是下午走的时间会由于工作或者其他的事情而不确定,再然后带着一堆的想法回家。

你看,如此规律的生活。准确的来说是结果很规律,但过程却是充满了各种新鲜的事物。规律,对于真理或者大自然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而对于生活本身来说却不见得是件好事。规律容易产生惯性,惯性催生懒惰,那些人就是这样的。因为规律,因为惯性,他们根本不需要激情,根本不需要生猛的想法,根本不需要大量的知识更新,便可以把属于你的任务做的合格甚至是接近优秀了。就像他们说的一样“每天就像一个陀螺一样不停的钻下去”,可是这个陀螺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钻下去,他钻的开心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害怕规律的生活与规律的工作。

我期望每天都能在车上碰到一个笑话,让我吃惊不已。我期望每天都能在办公室里有人与我进行一个亢奋的讨论,好让我的思想不至于尘封。我期望每天都接受不同的任务,好让我尝到不同的新鲜。我期望每天回家的路上都能想好晚上的安排,好让我晚上有很多憧憬……

这三十天里,我有个很多的想法,有个很多的疑问。但我还是没有足够准时地把他用文字的形式来表达出来。因为我想在某一个人生的轨迹上,我在往前走的路上,我突然发现去回忆并写下那段没有文字的空白会是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这三十天里,我有很多想法,也有很多感悟,但始终还是很乱的。突然间我竟不知道如何提起?

我的文字越写越简单,思想却越来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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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晓镜
上午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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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这是一部关于于记录北京地下摇滚的纪录片。《北京浪花》,两位德国导演毫无夸张没有任何艺术加工与故事虚构,很纪实的记录了21世纪初北京摇滚乐的生存状态。共有五支乐队接受了采访。虽然听着乐队那些蹩脚的英语应对着采访,但还是无处不透露出那些青春的梦想与首都的激情四射。

尤其让我感动的是有个乐队主唱的母亲。一位带着老花镜的大概70岁那样的老母亲,我从未见过有一位老人家如此的支持他儿子的音乐与摇滚。她说“我对我的儿子很自豪,我跟别的家长不一样,我为我的的孩子感到骄傲,我喜欢音乐”。老人家带着老花镜,头发银白,可是却在哼他儿子的摇滚乐,拿着唱片露出儿童般纯净的微笑,让我仿佛感受到了她儿子身上的梦想与音乐在她身上得到了延续。

老人家指着孩子的奇异打扮说“在中国,做摇滚跟你们德国或者西方不一样,像我儿子这样的打扮在社会是没人认可的……”这位老母亲真的让我感动了。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摇滚,但当你看到几个年轻人为自己的青春与梦想执着地追求的时候,无论是挥霍青春还是追逐青春,总之总有种精神让你感动吧,总有种冲动要为之欢呼吧……就像那位老人家一样。

《北京浪花》里的首都是属于年轻人的,那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拥挤的汽车与人群,也没有衣冠楚楚的生意人与政客。只有破烂的郊区、凌乱的出租房、五颜六色的纹身、色彩斑斓的外国唱片与乐手们穷困的生活状态。摇滚正如纪录片表现出来的凌乱与无奈一样,在首都与主流格格不入。

但,你不可否认,摇滚是荷尔蒙与梦想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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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晓镜
下午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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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3日 星期六


有那么一个早上,确实有那么一个早上。是属于一个即将要复仇的少年的。他坐在一块承载过无数忧愁与欢乐的石头上发了一天的呆。

那绝对是一个裹着浓雾而不安的清晨,躁动的空气像血液一样流遍了全身。远处虽然已经炊烟袅袅、但分明看不出一点的静谧。俊俏的青年与美丽的姑娘也像他一样早早来到河边,提起水桶,哗啦哗啦打破了一片的幽静。但少年瞟一眼过去,眼睛分明充满了某种莫名的孤独与愤怒,正如拔掉的牙齿一样使得他隐隐作痛却无法摆脱。

少年始终相信是他的愤怒第一个打破了这河水一夜的宁静。

这愤怒与不安一直延续到了黄昏,白天即将要结束。暮色苍茫的黄昏负担起将黑暗笼罩世间万物的责任。忽而,一只倦鸟划过天空。少年狠狠的往这江水里吐了一口白花花的愤怒。心想,是我第一个打破这河水一夜的宁静,那么现在也该我结束对这河水一天的打扰。

他终于做出决定,是A让他唯一的弟弟受到委屈的,那么也应该有他来承担起这一切的责任。他毅然决定明天去找他复仇,为兄弟复仇从来都是天经地义的。

次日黄昏。暮色如哀歌。

少年这一年11岁,他要以他自己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很可笑)去了却这件事情。他约了A在村口的一个山坡头见。这时的少年毅然坚定,仿佛感觉自己已然是个中世纪骑士一样,出征前的兴奋与对某种不确定性的怀疑毫不留情的写在脸上。

少年开始像所有出征前的士兵一样,开始装备。只见,手执两米大长棍,肩披大红鸳鸯小被单,腰别两瓶娃哈哈,怒目圆睁,一幅少年英雄王二小般坚毅而略带滑稽的表情跃然纸上。

少年阔步昂昂地走到了坡上,他很聪明,他知道占领一个高地,从心里与地势上占据优势。只见,残霞似海,晚风吹来,少年汗水汩汩流淌、三寸头发迎风飘扬、被单飘飘站在山坡上。

不远处,出现了一个身影,这就是A。A曾经把他8岁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A要比他高出一个个头。A慢慢靠近了他,少年二话不说往A的小腿上狠狠的打了两棍。为什么要打小腿,少年知道打来了小腿,他必然会弯下身子去用手去揉小腿,这样有利于他进行下一个步骤。很明显,A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以为天下所有的打架,都会在打架之前说上一段对白,然后理所当然的开始打架。

可是,少年知道自己要打败A只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他做到了,当A在痛苦的傲叫的时候,少年抡起沙包,不,是豆沙包那么大的拳头往A的肩膀后侧“框框猛砸”。还没反应过来的A基本没有还手的余地。砸了几分钟后,A求饶了,少年也累了,停止了殴打,两人肩并肩坐在一起,大口大口的喘气。

少年最聪明的地方是他知道如何善后,在一场不绝生死的斗争中,善后往往比斗争的输赢更加重要。少年看着A,从腰间拿出两瓶娃哈哈,插上吸管。微风吹来,空气飘荡着一种最醇厚而浓郁的奶香味,让人恨不得用舌头去舔一舔这空气,回味那醇香后的兴奋。

A似乎忘记了所有的一切,眼睁睁的看着插上吸管的娃哈哈。少年利索的递过去,A不假思索的接住。用感激的眼光看着少年,狠狠的说了生“嗯”。就像世间所有的因无数的纠结与麻烦引起的复仇故事一样,开始与中间穿插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可是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宣布结局的词汇往往是“嗯”“哦”之类最简短的语言。

少年感觉到了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于是说“给你一瓶娃哈哈,不要告诉你爸爸”。A往天空一看,又狠狠的少年说了声“嗯”。

此时,已经华灯初上,从山坡上看村落,虽然感觉是飘荡着一种空旷的孤独,然而这孤独似乎多了一份成年世界少有的天真与单纯。

少年与A一起肩并肩,手缠手一蹦一跳的往山坡下走。

背后,一勾残月。冷冷地哀伤着,似乎害怕往后的岁月会无情的夺去这种天真的复仇。

posted by 晓镜
上午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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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写这篇日志,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在这个一直崇尚“一小撮”坏蛋文化的国度里。任何形式的不满与愤怒都只会就像放屁一样在空气中飘荡,短暂的影响了某些坏蛋的嗅觉外,一阵“主义与旗帜”的清风吹来,一切都烟消云散,不带走一片云彩。

于是,我只能迷糊的在黑暗中醒来。睁开污浊的眼睛,却闪烁出儿童般的纯净,hello! world,hello!youth。这一刻,我是纯净的,我怀着人类先天的对自由与真理的向往。告诉中国的任何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保持着一个纯净的你,让这个中国少点恶心,多份纯净。然而,这样的奢侈有如一个在襁褓中的婴儿在做着连自己都不能理解与记忆的美梦。

醒来那一刹那,我竟然感到无比的舒展与亢奋与躁动。难道是为了二十年前的事情吗?难道是因为有人在人民社喊出“还我freedom”的声音吗?这是亢奋的理由吗?

饭否自刎家门边,战火曾烧twitter山,YouTube空老城墙关,伤心“秦汉”。众网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


毛毛躁躁写下着打油诗,这是躁动的理由吗?

破碎的东西都是容不了千言万语的,沉默是最好的抗议。如今对于这恶心的混沌生活思想空间来说最好的一句话是“hello!world,hello!youth.”

posted by 晓镜
下午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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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最近在下载《刺杀约翰列侬》,用VC结果一直都没下载下来。很是惊讶,我对列侬的生前,除了他的歌曲外一点没兴趣,但对他的死却有着浓厚的兴趣。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的死亡有着如此大的象征意义。如果说毛泽东的死带走了一个时代的狂热于躁动,如果说切格瓦拉的死引领了一个时代的自由、叛逆与理想主义,那么列侬的死无疑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并预言一个时代的来临。这种象征意义有着穿越古今的力量。

正如一位歌迷看着列侬躺在救护车上远去的时候说的哪句话“眼看着一个时代,就像一根点燃的导火线一样劈啪远去……”而在《解密列侬》的书籍中,肯定有更多的描述,遗憾的是,我还没时间把这本书看完。

在中国唯一有着时代终结者的是诗人海子,海子往山海关这么一卧。完了,一个所谓迷惘、追求浪漫与自由,标榜人文主义的时代毕竟东流去了,滚滚长江,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业时代势不可挡的奔涌而至。

而我最近在手机电子书看完的第二本书就是许知远的《醒来》,这个忧伤的知识分子试图从一个大历史的角度来解释中国近百年的变革与兴衰,然而,一看就是仓促之作,作者没有抓住一个时代的典型,没有深度挖掘,有的只是带着他一贯的忧伤口吻在叙述一些历史。写出一个时代却写不出一种精神。而写时代,也比不上吴晓波的文采与思想共舞。

但许知远有一个亮点,那就是叙述的语气。通篇读来,你感觉他就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用一种忧伤的叙述来对这个时代那个时代进行感知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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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晓镜
上午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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